办理二手车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车原始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前需要,2012年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人上当地牌照需要有效期内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
单位车辆过户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
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
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
建议:
在办理二手车过户前,务必确认所有相关证件齐全且有效,避免因证件问题导致过户失败。
若车辆存在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应先处理完毕后再进行过户。
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