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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怎么上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57:28    

发票作废的报送方式主要取决于发票的类型(纸质或电子)以及作废的原因。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纸质发票作废

遗失发票

遗失者需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并填写《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

将经地方税务机关验核审批同意并盖章的《遗失声明作废刊出登记表》送到有关报社(地级市以上)手续,并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正常作废

将作废的纸质发票与发票存根联(如有)一同存放。

在申请购买新发票验旧供新时,将作废的纸质发票一并送国税局查验。查验完毕后,会退回给公司保管。

电子发票作废

未开发票作废

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未开发票作废”。

选择所要作废的发票种类,填写作废份数,点击“确定”提示作废成功。

已开发票作废

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

选择发票类型,系统自动带出发票代码、当前号码、终止号码及剩余份数,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定”。

缴销发票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非电子发票(即普通纸票、全电纸票),需根据“销毁方式说明”对需缴销发票进行剪角处理,并拍照上传。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电子发票,则无需上传附件,直接点击“提交缴销”。

报送状态查看

在完成上述作废操作后,可以通过“发票查询”功能查看报送状态。

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可以注销金税盘。

报送状态为“报送中”或“未报送”时,需等待系统自动上传。

注意事项

作废发票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符合要求,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作废失败或受到处罚。

对于遗失的发票,务必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作废和公示,以防被他人滥用。

建议:

在进行发票作废前,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操作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