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根据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现场填写并提交。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包含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开庭时亦可提交详细资料。
如有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户口簿。
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前次判决生效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结婚证如在登记系统中无法核实的,还需要提供结婚档案。
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有的话。
如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如家暴、出轨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
双方到民政局预约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离婚手续。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度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组织调解,调解失败则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生效后,领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