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开展环评工作。影响少的项目只需编制登记表并进行备案,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要编制报告书或报告表,并提交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企业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申报排污许可,结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企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行分类管理。
项目竣工后,企业需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信息。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或处置的企业,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
拥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企业,需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开办砂石料厂等涉及矿石资源的企业,需办理采矿权许可证、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等。
生产型企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基本凭证。
企业需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根据企业具体类型和经营范围,可能还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确保合法经营和产品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