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对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职业妇女给予的生活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根据是否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而有所不同。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申请时间,一般在产后90天内可以申请,需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出院时直接报销。
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产后可报销的生育保险还包括一次性支付的营养费和生育补贴。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和生育的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报销标准有所不同。例如,一级医院正常生产费用为1700元,二级医院为1800元,三级医院为1900元;剖宫产费用,一级医院为3500元,二级医院为3700元,三级医院为3800元。
产后检查费用,包括产后恢复检查、乳腺检查等费用。
因生育并发疾病发生的符合要求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当地生育保险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确保及时申请和准备所需材料。
保留凭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和医疗记录,以便报销时提供。
咨询专业人士: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单位人事部门,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