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因:
高额非法利润:走私犯罪的根本原因是能够获取高额的非法利润。一些走私分子甚至认为走私比抢银行来钱还快,这反映了走私犯罪动机的强烈性。
国内外商品差价:我国对外贸易管制严格,但国内外商品差价悬殊,特别是自然资源、生产力、科技水平和关税等方面的差异,使得走私分子有利可图。
市场管理混乱:国内市场的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管,也鼓励了走私犯罪的发生。
监管难度:我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和陆路边境,海关监管的难度较大,给走私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缉私能力不足:缉私力量薄弱,尤其是缉私人员素质不高,物质条件落后,难以有效地缉获走私犯罪分子。
腐败现象:海关及监管力量相对落后,存在腐败现象,这也刺激了走私分子的冒险性和活跃性。
错误的社会观念:错误的社会观念和舆论对走私犯罪活动起到了纵容和支持的作用。
法律制裁不力:刑事制裁不力,使得走私犯罪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导致走私犯罪活动屡禁不止。
外贸管制:国家通过进出口许可、关税等措施实施外贸管制,这种管制实际上是国家维护经济利益、防止他国侵犯和分享的一种手段,但同时也为走私犯罪提供了前提。
历史原因:走私是一种国际性社会现象,它的产生与关税制度、国家间商品差价和贸易限制的存在相联系。只要有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必然会有走私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走私罪的存在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经济利益驱动、管理漏洞、社会观念、法律制裁不力以及历史和国际因素等。为了有效打击走私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缉私能力,并改变错误的社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