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身份关系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
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主张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书信、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报警记录、医院伤残鉴定、证人证言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教育材料,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等。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自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财产协议。
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房屋出资情况及还贷情况银行流水等。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购车出资情况及还贷情况凭证等。
其他财产相关证据,如股票、基金、企业投资、知识产权收入等。
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双方收入证明、工资流水。
子女生活状况证明、抚养费用支出证明等。
子女的稳定性生活状态证明、双方父母照顾能力证明等。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证明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证据,如出轨、家暴等。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如医院诊断书、亲子鉴定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