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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工伤不是全部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3:18:10    

工伤医疗费用并非全部报销,主要原因如下:

起付线:

不同医院的起付线不同,例如有的为600元,有的为800元,有的为12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不予报销。

报销范围: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仅限于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范围、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甲类药、进口药、自费药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非规定项目和标准:

对于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此外,过度治疗、与工伤无关的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如需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超出部分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

医保卡支付:

如果使用医保卡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不纳入全额报销。

其他赔偿:

除了医疗费用外,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其他赔偿,如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安家补助费等。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并非全额,存在多种因素导致部分费用需要工伤职工自行承担。建议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仔细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合理合规的费用能够得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