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单是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工作)关系后,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后,由该机构出具的。退工单是证明劳动者失业身份的重要文件,通常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并且一式四联,分别留存于受理退工手续的职介机构、劳动者个人档案、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以及用人单位。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15日内)向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退工备案手续。
2. 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出具退工单。
3. 退工单通常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地方领取,如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办公室。
4. 如果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退工单可以在单位的人事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获取。
5. 对于自由职业者或通过中介公司工作的人员,退工单可能需要通过中介公司来领取。
退工单不仅是劳动者离职的证明,也是办理失业保险、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的重要依据,因此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