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B-5投资移民不去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绿卡持有人需要每半年(183天)登陆美国一次,以证明其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
如果离境时间超过一年,绿卡持有者必须申请回美证,否则可能会被怀疑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图,绿卡可能会被收回。
如果主申请人在美国,可以考虑申请面签延期,以安排回国时间。
如果主申请人在国内,但小孩在美国,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申请面签延期,然后等小孩回国后一起面签。
父母先面签,小孩改时间以后回来面签。
父母先面签,登陆后小孩递交I-485申请。
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再次入境时入境官员如果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也可收回绿卡。
建议绿卡持有者合理安排离境时间,并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
建议
合理安排离境时间:绿卡持有人应确保每半年至少登陆美国一次,以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提前规划: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长期离境,应提前申请回美证,并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
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移民法规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绿卡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