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入党的流程如下:
申请入党的人需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
党组织在接到申请后,会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并进行教育和鼓励。
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期一年。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期间需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
经支委会同意,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并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培训。
发展对象需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两名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会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与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需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
申请入党的人应多学习党的知识,加深对党的事业的理解和认识。
如果所在单位没有成立党支部,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寻求帮助。
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积极,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展示自己的进步和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