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金华市廉租房,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步骤:
《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现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提出申请(每月1-10日为受理时间)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初审
报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市民政部门审定家庭收入情况
符合条件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登记、轮候
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各街道城市居民户口,至少一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3周年以上,其他成员迁入户籍并共同居住时间不少于2周年。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线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所有必填项填写完整,并上传所需材料。
确认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无误后,进行线上申请。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