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企业在报关时,向海关提交已领取的核销单,海关审核无误后,在核销单和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
报关后,出口企业将核销单存根在规定期限内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监督。
出口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及相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银行收到外汇货款后,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上面填写核销单编号。
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外汇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退税依据。
请注意,这个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操作规定和流程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的外汇管理部门或通过电子口岸系统获取最新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