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这种分类方法总结了我国既有的立法经验,并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