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无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刑罚根据毒品数量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没收财产等。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贩卖毒品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作为运输毒品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运输毒品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建议:
贩卖毒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旦被抓,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
如果发现他人从事贩毒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调查,以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