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身份证。
房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等。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转委托权的证明等。
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受托人和委托人有亲属关系时需要。
拟写的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并选择可靠的受托人。
户口簿。
预售证(如购买的是预售房)。
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涉及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
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
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涉及房地产担保)。
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出售方)。
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出售方)。
承租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和当地的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建议在办理房屋公证前,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所需的具体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