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房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负责扶贫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具体来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是主要的管理部门,同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扶贫房建设的资金筹措和监管。
负责扶贫对象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负责扶贫房的分配和管理,确保扶贫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在扶贫房的申请和审核过程中,村委会负责初步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则负责进一步的审核和上报。
综合以上信息,扶贫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主要的管理责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时,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承担一定的职责。具体到某个扶贫房的建设和管理,可能需要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