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法庭上,以下话语是应当避免的:情绪激动或攻击性言辞:包括侮辱、谩骂对方,这些行为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给法官留下负面印象。未经证实的指责或臆断:例如,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指控对方存在婚姻不忠等行为。主观武断或绝对性的表述:避免使用“必然”、“绝对”等极端词汇,以免显得不客观。涉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