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不能上诉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结果,一旦双方接受并签收,意味着他们同意了调解内容,因此不存在上诉的基础。
调解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旦调解书生效,诉讼程序随之结束,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
如果存在重大证据证明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如果一方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署调解书,可要求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离婚案件或收养关系案件,原告在特定时间后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