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再贷是指在 现有信贷资金存量一定的条件下,将放出的贷款收回来然后再贷出去的信贷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加快信贷资金流动速度,提高信贷资产变现能力。具体操作方式包括在不同贷款客户之间进行此收彼贷,或对同一客户先收后贷及其更换借据进行转贷,或银行为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适时压缩贷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再贷与借新还旧不同。借新还旧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而收回再贷则强调的是在收回贷款后,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再贷出相同或不同金额的款项。
此外,收回再贷的额度问题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事项。一开始借了1000万出去,然后还了1000万,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再借1000万。实际上,能否再贷以及可贷金额应根据借贷双方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综上所述,收回再贷是一种信贷操作方式,旨在优化信贷资金的使用和流动,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贷款回收情况、客户信用状况、银行内部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