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应的是 第二百六十四条。该条款规定了盗窃公私财物的刑罚,具体如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该条款还提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例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对于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具体数额的认定和量刑标准还需参照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具体案情,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