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肇事方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根据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和护理天数计算。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通常由法院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受害人的损失程度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判定。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以便更有效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