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实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或支出从收入中直接扣除。以下是一些允许据实扣除的支出项目:
企业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货币交易中的汇兑损失。
按规定提取的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经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财产损失。
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的捐赠支出,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
如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审计及公证费、咨询及诉讼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请注意,上述扣除项目可能受到具体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审核的影响,具体情况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明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