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应咨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具体流程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应持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咨询报废事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拥有者需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由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在处理完毕后,将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建议:
车主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获取详细的报废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