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每亩12万元。
每亩3万元。
每亩1.5万元。
每亩每年1500元,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
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每亩1500元。
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
一墓一棺:3000元
一墓双棺:4000元
一墓多棺:5000元。
每处宅基地20万元综合补偿。
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按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剩余部分及房屋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处宅基地额外给予5万元补助及奖励。
提供安置房,每个安置对象50平方米建筑面积,并可以以70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安置房。
提供车位和储藏室使用权。
提前搬迁奖励:每户不超过8万元。
政策性补贴: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政策性补偿: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等。
这些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旨在保障被征地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和搬迁。具体的补偿金额和安置细节可能会根据具体项目和政策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