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吊销驾驶证的流程如下: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此外,吊销驾驶证的具体情形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改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认定构成犯罪的,一般都会吊销驾驶证。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行为,以免被吊销驾驶证。
若驾驶证被吊销,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了解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