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房,且在催告后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开发商缺少必要的证件和批准文件,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设计,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退房。
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且在出售房屋时未告知购房者,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发生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以上列出的原因均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