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并房不能抵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拆迁安置房通常在一定期限内未取得完整的产权证书,其产权状态不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房产不得进行抵押,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部分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时间内有交易限制,例如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抵押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抵押的前提通常是该房产可以合法交易。
拆迁安置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未来政策对拆迁安置房的抵押有明确限制或禁止性规定,那么当前进行的抵押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导致抵押行为无效。
拆迁安置房的价值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安置区域的发展规划、房屋质量等,其价值相对较难确定。这增加了抵押权人评估风险的难度,也不符合抵押法律关系中对抵押物价值相对稳定的要求。
如果房子没有完整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则无法进行抵押。例如,回迁房、安置房等产证不齐全的房产都不能申请抵押贷款。
如果房子用于公益用途,如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那么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都无法进行抵押。
如果房子已经处于抵押状态,部分银行并不支持二次抵押,尤其是客户按揭购买的期房,无法再次进行抵押贷款。
综上所述,归并房由于产权不稳定、交易受限、政策风险、价值不确定、产证不齐全等多种原因,一般不能进行抵押。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满足一定条件后,也可能允许抵押,具体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