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适用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具体来说:
1.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出现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并且在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除名措施,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 对于公司股东而言,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并且在公司催告缴纳或返还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这一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中有明确阐述。
以上信息概述了劳动法和公司法中关于除名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