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由国家拥有和控制的企业。
由集体所有和控制的企业。
由个人或私人拥有和控制的企业。
由两个或多个企业联合经营的企业。
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的企业。
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办的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
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这些组织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基于企业的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例如,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论其注册地在哪里,只要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都应被认定为居民企业。同样地,外国企业如果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即使其注册地在国外,也应被视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综上所述,居民企业包括上述所有类型的企业和组织,关键在于其是否满足“在中国境内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