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条件需要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角度来考虑。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表达离婚意愿并签署离婚协议。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且离婚意愿是真实、发自内心的,而非一时冲动或受胁迫所致。
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
当事人需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离婚协议书需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
一方在婚内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一方长期对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离婚起诉状。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财产分割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和其他财产清单等)。
聊天记录:能体现双方争吵、不满或者分居的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