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和结构:
各种症状、体征需用医学术语描述,避免使用俗语。疾病名称和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患者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等。
主诉:患者的主要症状或诉求。
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当前状况。
既往史:记录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
家族史: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疾病或其他遗传性疾病。
个人生活史:包括饮食习惯、吸烟饮酒情况等。
体格检查:详细记录患者的体征和检查结果。
实验室检查:记录患者的各种化验结果。
影像学检查:如X线、CT、MRI等检查结果。
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给出初步诊断。
治疗:记录患者接受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手术等。
病程记录: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和治疗反应,以及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
签名:病历记录应签全名,并由主治医师审阅和修改。
日期和时间:各项记录应有明确的日期和时间,格式如“1989.7.30.4pm”。
页码和记录单:病历的每页应填写患者姓名、住院号和页码,检查单和记录单也应清晰填写相关信息。
特殊疾病:对于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和相关资料。
入院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和主要病史。
病程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和治疗反应,以及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
出院记录:记录患者的病历摘要、治疗经过、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
再次入院记录:对于再次入院的患者,应详细记录既往病史和本次入院的情况。
通过遵循以上要求和结构,可以确保病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临床实践、教学、科研和医疗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