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管诽谤案件的原因是因为诽谤属于自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诽谤罪原则上是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通常不直接介入此类案件,除非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此时可能会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这意味着公诉机关不主动介入,而是由被害人自行提起诉讼。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的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在接到诽谤警情后,如果认为情节轻微,不涉及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告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或者建议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只有当诽谤行为严重到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诽谤行为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如拘留或罚款。
总结来说,警察不管诽谤案件是因为这类案件通常是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重大诽谤行为,公安机关才会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