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公安构成 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冒充的是人民警察,则依照相同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的主要特征是:
出于故意,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因此,如果有人假装公安进行招摇撞骗,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