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是指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而是选择暂时保留其毕业生身份和学籍,等待更好的就业机会或准备继续深造的一种就业形式。这种方式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大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具体操作上,毕业生可以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以继续寻找工作机会、实习或创业,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去进修或准备考研等。如果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如果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则其户口和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需要自谋职业。
需要注意的是,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此外,暂缓就业的具体年限通常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
总的来说,暂缓就业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他们有时间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同时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待遇和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