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路的建设和管理主要归 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负责。具体来说: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管理养护机构,并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工作,具体负责县道的管理养护,并监督指导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道路管理养护。
乡镇交管办公室可能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乡、村道大中修工程。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和日常养护管理,维护村道的路容路貌,制止占道和破坏行为。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按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村级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县级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这种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有助于确保农村道路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