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是正式或官方的书信,用于机关、团体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的正式通信。公函的名称通常根据其内容和用途来命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函名称:
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或联系工作时使用。
包括询问函和答复函,用于机关或部门之间的询问和答复问题。
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
用于向公众或特定群体传达某些信息或指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
对下级机关或个人提出的请求、报告等给予答复。
用于提出供讨论的议案或提案。
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正式通信。
记录会议讨论要点或决策结果的正式文件。
向公众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用于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对某一问题或事项提出的看法或建议。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或传达重要精神。
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成效或其他需要知晓的信息。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布的具有强制性的指示。
对重要事项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正式通信。
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比公函范围窄,但比较庄重、严肃。
这些名称反映了公函的不同用途和重要性,每种公函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公函的使用比便函的范围窄,但比较庄重、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