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消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广东佛山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对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即购买单套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44平方米的自住住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将原本的“三孩以上家庭”调整为“二孩及以上家庭(且二孩均为未成年人)”,并大幅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即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家庭,借款人缴存账户中不再需要留存最少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提取时只需符合现行可提取的相关政策规定。
包括取消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的负担。
包括取消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付息额”的限制,以及取消了房租支出比例限制,不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这些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释放购房需求,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并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建议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通知和规定,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