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芙蓉法院消息:长沙的张先生(化名)与李女士(化名)本是生意上的朋友,一来二往,张先生便对李女士有了好感,开始了对李女士的追求。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张先生先是出借10万元给李女士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后续又先后向李女士赠送了价值2万元的名牌包和近万元的首饰、护肤品等礼物,礼品价值合计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