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管理主要 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制发: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刻制村民委员会印章需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核。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为防止乱用印章,一般情况下,印章
村支委,全称为村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负责领导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它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的组织,并且是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村支委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
村支委是指 村民支部委员会,简称村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支委由本村党员民主选举产生,负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并对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是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具体来说,乡镇政府部门和乡(镇)的政府机关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具有指导责任,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