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是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具体来说,乡镇政府部门和乡(镇)的政府机关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具有指导责任,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