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的计算主要依据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新入职员工,年休假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对于离职员工,年休假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这些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建议: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职工在申请年休假时,应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