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在拘留所内的生活包括多个方面:
起床、洗漱、整理内务:早上6:00起床,使用凉水简单洗漱,整理床铺等内务。
列队点名、早饭:6:30进行列队点名,7:00享用早餐,通常是馒头和咸菜。
静坐思过:9:00至11:30静坐反思,有时可以观看电视。
放风时间:11:30至12:00在院子里放风、下棋、打牌等。
吃午饭:12:00至14:00享用午餐,食物以白菜、萝卜为主。
午休:14:00至16:00进行午休,必须躺下且不能蒙头大睡。
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被拘留人需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道德规范、文化常识等。
手工劳动:参与简单的手工劳动,既锻炼身体也培养劳动习惯。
职业技能训练: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娱乐活动:条件较好的拘留所提供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
卫生清理:被拘留人需参与拘留所的卫生清理工作。
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律师介入:如果是刑事拘留,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会见和通信。
这些活动旨在促使被拘留人反思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保持身体健康,丰富精神生活,并为日后重新融入社会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