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 并没有附加罪这一概念,但有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包括:
1. 罚金;
2. 剥夺政治权利;
3. 没收财产。
因此,正确的说法是《刑法》中并没有附加罪,但有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