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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有目击证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7:37    

目击证人是指 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了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目击证人的证言是证据的一部分,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击证人的条件包括:

了解案件情况:

证人必须对案件的发生过程或结果有直接的了解。

能够辨别是非:

证人应当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能够分辨事实的真伪。

能够正确表达:

证人应当能够清晰、准确地陈述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

在诉讼中,目击证人的证言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进行记录,并由证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如果证人因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出庭作证,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提供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目击证人的证言非常重要,但并不是所有目击证人的证言都能被法庭采纳。法庭会对证人的可信度、证言的一致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证言的可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