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保金的缴纳时间为 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需完成对上一年度的残保金申报,即使未雇佣职工或发放工资,也需进行零申报。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通过网络平台或上门的方式完成对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和缴纳。
计提残保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实际缴纳残保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
建议企业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以免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