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异议申请所需材料
商标异议申请书。
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异议申请时限
异议人应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注意事项
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
以上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