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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严重侵害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03:09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通常指以下情形:

侵害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

例如,通过伪造债务并通过法院错误裁判获得被害人较大数额财产。

其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例如,通过伪造事实损害被害人名誉权,且情节恶劣。

导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如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或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或执行仲裁裁决:

例如,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

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例如,多次以虚假事实提起诉讼,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和他人权益的严重损害。

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过刑事追究:

例如,之前因虚假诉讼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已受过刑事追究。

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例如,侵犯知识产权、伪造证据、拒不履行保全裁定等。

严重侵犯人身权利:

如暴力程度极其恶劣、手段特别残忍、造成重伤或死亡等,或侵犯性权利如强奸、强制猥亵等,且行为人具有故意和恶意。

严重侵犯隐私:

例如,非法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隐私信息,造成实质性精神损害,或侵入他人私人生活空间、披露他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和影响力大,或利用隐私信息进行获利。

这些情形在判断是否构成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在法律实践中,这些情形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