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刑半年,即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因此,实刑半年大约是 180天上下。具体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且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剥夺自由的期间(即前科期),每拘留一日都应等同于一日的刑期进行折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那么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例如,如果犯罪分子已经被羁押了30天,那么这30天可以折抵刑期30天,实际服刑时间将减少30天。
此外,缓刑考验期根据原判刑罚确定,如判处半年实刑后缓刑,考验期在原判刑期之上,不少于半年且在五年以下,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虽然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半年的实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他们不需要在监狱中服刑,但需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