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及相关问题应当咨询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具体来说,产假属于劳动保障相关问题,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且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让休产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